2022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6.24%
2024-01-04 09:20:19 来源: 浏览:633 打印
     经核算,2022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19569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24%,比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

 

  分三次产业看,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45.1%29.2%25.7%。第一产业增加值规模最大、占比最高。

 

  从农业及相关产业大类看,农林牧渔业、食用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与制造、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品流通服务增加值规模居前三,占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7.3%20.7%14.1%

 

2022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分类名称

增加值

(亿元)

构成

(%)

农业及相关产业

195692

100.0

 按三次产业分

 

 

  第一产业

88207

45.1

  第二产业

57135

29.2

  第三产业

50350

25.7

 按农业及相关产业大类分

 

 

  农林牧渔业

92577

47.3

  食用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与制造

40424

20.7

  非食用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与制造

11386

5.8

  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制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5326

2.7

  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品流通服务

27499

14.1

  农林牧渔业科研和技术服务

3193

1.6

  农林牧渔业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服务

1825

0.9

  农林牧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749

0.4

  农林牧渔业休闲观光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

8239

4.2

  其他支持服务

4474

2.3

注:若数据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

 

  附注

 

  1.指标解释

 

  农业及相关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以及产品为农林牧渔业所用、直接使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和依托农林牧渔业资源所衍生出来的二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等环节形成的全部经济活动。

 

  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指我国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而创造的增加值。

 

  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负责、控制和管理下,利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分类

 

  农业及相关产业核算分类采用《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派生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符合农业及相关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3.核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

 

  核算所需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三大部分。一是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二是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资料,包括国民经济核算年度行业资料、有关专业统计年报资料等;三是行政管理资料,如农业农村部的部门统计资料、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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