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2023年棉花产量的公告
2023-12-27 08:49:05 来源: 浏览:605 打印
    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统计调查(新疆棉花播种面积通过遥感测量取得),2023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分别如下:

 

  一、全国棉花播种面积2788.1千公顷(4182.2万亩),比2022年减少212.2千公顷(318.3万亩),下降7.1%

 

  二、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2014.9公斤/公顷(134.3公斤/亩),比2022年增加21.8公斤/公顷(1.5公斤/亩),增长1.1%

 

  三、全国棉花总产量561.8万吨,比2022年减少36.2万吨,下降6.1%

 

国家统计局   

20231225

 

2023年全国及各省(区、市)棉花生产情况

 

地区

播种面积

(千公顷)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总产量

(万吨)

全国总计

2788.1

2014.9

561.8

北  京

 

 

 

天  津

1.1

1282.8

0.1

河  北

86.0

1207.9

10.4

山  西

 

 

 

  

 

 

 

辽  宁

 

 

 

吉  林

 

 

 

  

 

 

 

上  海

 

 

 

江  苏

3.5

1454.8

0.5

浙  江

2.4

1388.8

0.3

安  徽

22.7

894.4

2.0

福  建

 

 

 

江  西

19.4

1134.6

2.2

山  东

96.5

1303.9

12.6

河  南

6.1

1218.8

0.7

湖  北

103.3

929.9

9.6

湖  南

55.9

1360.3

7.6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20.4

2080.4

4.2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2369.3

2157.8

511.2

注:

1.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2.北京、山西、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区、市)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1万吨,未列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没有棉花生产。

 

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棉花产量的总和。

 

  一、统计调查方法

 

  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其他地区由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

 

  从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通过高、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

 

  二、实测方法

 

  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

 

  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在棉花成熟后,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通过数桃、称重、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

 

  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在棉花成熟后,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10户,在棉花采摘结束后,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收获量、出售量、存放量、自用量等进行登记,计算单产水平。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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