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2014-10-31 23:18:41 来源: 浏览:9202 打印
    

1、负责人事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对其所负责部门工作负完全责任;

2、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对各部门进行公平、公正的监督、考核;

3、根据研究所发展战略,编制人才、人事的阶段性和长远规划;

4.、组织制定人才、人事的管理考核任用制度,提出全所组织结构调整建议;

5、组织制定全所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实施、修正、完善;

6、编制薪酬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的分配方案;

7、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的招聘、安排、调整与调配、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工作;

8、负责中级以上干部人选的考察、监督工作,检查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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